請問土地使用權怎樣轉讓
可以轉讓除一般的民事行為生效要件外,尚須如下-要件: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 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讓金,工業用地出租,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 25% 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3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 2、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 1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 的產權證明; 4經有批準權的審批。
如何把工業用地轉成商業用地
一、土地法中明確規定改變用途的條款: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工業用地價格,應當經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準用地的批準。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東莞工業用地,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工業用地可以分割轉讓嗎
符合條件可以進行轉讓。
工業用地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滯納金、-及相關稅費,30畝工業用地多少錢,并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證。
2、不改變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設規劃條件等。對于受讓人擬改變原工業用途中不同行業類別的,應取得規劃建設、經信等部門-同意后,方可根據有關政策相應調整土地出讓合同;屬于特殊行業的,還須征得---、、消防等部門同意。
3、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外,投資額已達開發投資總額規定比例以上。
4、土地權屬無爭議、無用地(或用地已處理完畢)、無建(構)筑物、未設定(權人同意轉讓的除外)或他項權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