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剪料:指材料經過剪板機得到矩形工件的工藝過程。
2、下料:指工件經過laser切割或數控沖床沖裁的工藝過程。
3、落料:指在普通沖床或其他設備上使用模具加工得到產品形狀的工藝過程。
4、沖孔:指工件由普通沖床和模具加工孔的工藝過程。
5、折彎:指工件由折彎機成型的工藝過程。
6、成形:指在普通沖床或其他設備上使用模具使工件變形的工藝過程。
7、抽孔:也叫“翻邊”,指在普通沖床或其他設備上使用模具對工件形成圓孔邊翻起的工藝過程。
8、攻牙:指在工件上加工出內螺紋的工藝過程。
9、擴孔:指用鉆頭或銑刀把工件上小孔加工為大孔的工藝過程。
10、沉孔:指為配合類似沉頭螺釘一類的連接件,而在工件上加工出有錐度的孔的工藝過程。
11、壓鉚:指采用沖床或油壓機把壓鉚螺母、壓鉚螺釘或壓鉚螺母柱等緊固件牢固地壓接在工件上的工藝過程
12、漲鉚:指先將工件沉孔,再采用沖床或油壓機把漲鉚螺母牢固地壓接在工件上的工藝過程。
13、拉母:指采用類似鉚接的工藝。用拉母槍把拉鉚螺母pop等連接件牢固地連接在工件上的工藝過程。
14、拉鉚:指以拉鉚槍為工具用拉釘將兩個或兩個以上工件緊密地連接在一起的工藝過程。
15、鉚接:用鉚釘將兩個或兩個以上工件面對面連接在一起的工藝過程,若是沉頭鉚接,需將工件行沉孔。
16、沖凸包:指在沖床或油壓機用模具使工件形成凸起形狀的工藝過程。
17、沖撕裂:也叫“沖橋”,指在沖床或油壓機用模具使工件形成像橋一樣形狀的工藝過程。
18、沖印:指使用模具在工件上沖出文字、符號或其他印跡的工藝過程。
19、切角:指在沖床或油壓機上使用模具對工件角進行切除的工藝過程。
20、沖網孔:指在普通沖床或或數控沖床上用模具對工件沖出網狀的孔。
21、拍平:指對有一定形狀的工件過渡到平整的工藝過程。
22、鉆孔:指在鉆床或銑床上使用鉆頭對工件進行打孔的工藝過程。
23、倒角:指使用模具、銼刀、打磨機等對工件的尖角進行加工的工藝過程。
24、校平:指工件加工前、后不平整,使用其他的設備對工件進行平整的過程。
25、回牙:指對預先攻有牙的工件進行第二次螺牙的修復的過程。
26、貼保護膜:指使用能保護工件表面的薄膜對工件表面進行防護的工藝過程。
27、撕保護膜:指對工件表面保護薄膜進行的清理過程。
28、校形:指對已加工成形出來的工件進行調整的工藝過程。
29、熱縮:指使用加熱設備熱風槍、烤箱對套住工件的塑膠進行緊縮的工藝過程。
30、貼標簽:指把標簽貼到工件指1定位置的工藝過程。
31、拉絲:指使用拉絲機和砂帶對工件表面進行的一種紋路處理的過程。
32、拋光:指使用拋光設備對工件表面進行光亮處理的工藝過程。
33、熱處理:指為提高工件的硬度進行特殊處理的工藝過程。
34、去毛刺:指對工件進行鈑金加工過程中,用打磨機、銼刀等工具去除工件毛邊,使工件加工處光滑、平整的工藝過程。
35、ya弧焊:指工件和工件連接由ya弧焊機在工件邊緣或接縫處焊接的工藝過程。其中又分為斷續焊、滿焊等,要在圖紙上標示清楚。
36、碰焊:又稱:“點焊”,是指由碰焊機將工件面對面焊接連接的工藝過程。
37、植焊:指用植焊槍將植焊螺釘牢固地焊接在工件上的工藝過程。
38、焊接打磨:主要指采用打磨機、銼刀等工具使工件焊疤處光滑、平整的工藝過程。
39、前處理:指工件鈑金加工完成后,在噴漆或噴粉以前,用電解溶液對工件進行除油、除銹及增加工件表面覆膜如磷化膜并清洗的工藝過程。
40、刮灰:指采用原子灰彌補工件表面的缺陷如焊接縫隙或凹坑的工藝過程。
41、刮灰打磨:主要指采用平磨機或砂布針對刮灰后的工件,進行表面拋光的工藝過程。
42、噴油:指采用噴槍把油漆均勻地噴附于工件表面的工藝過程。
43、噴粉:指采用噴槍把粉末均勻地噴涂在工件表面的工藝過程。
44、絲印:指用油墨滲透過---的網格在工件表面形成文字或圖案的工藝過程。
45、電鍍:指為保護或美觀工件而在工件表面鍍上一層金屬的工藝過程。
46、氧化:指為保護或美觀工件而在工件表面形成氧化膜的工藝過程。
47、噴砂:指通過噴砂機噴砂對工件表面進行處理的工藝過程
47、組裝:指把兩個以上的工件裝配在一起的工藝過程。
48、包裝:指對工件進行防護,便于運輸的過程。
49、其他:斷差、抽形沖模、回壓、抽牙抽孔后攻牙、沙拉沉孔通孔
圖面審核,要編寫零件的工藝流程,首先要知道零件圖的各種技術要求;則圖面審核是對零件工藝流程編寫的重要環節。
1.檢查圖面是否齊全。
2.圖面視圖關系,標注是否清楚,齊全,激光加工參數,標注尺寸單位。
3.裝配關系,裝配要求重點尺寸。
4.新舊版圖面區別。
5.外文圖的翻譯。
6.表處代號轉換。
7.圖面問題反饋與處埋。
8.材料
9.品質要求與工藝要求
10.正式發行圖面,須加蓋品質控制章。
鈑金加工報價參考標準
1.0 目的
以合理的價格獲取客戶訂單,以營利的目的使公司持續經營和發展。
2.0 范圍
2.1 本標準適用所有客戶詢價的結構件需求產品,激光加工廠,這些產品包含但不限于:各客戶的零件,機箱,機柜等以鈑金加工為主的產品和零部件。
2.2 此基準只作為一個報價參考標準,當報給客戶的價格低于---時,需經總經理簽字方可生效。
3.0 定義
外購件費:公司從供應商處直接購買的產品和零部件,如機加工件,激光加工供應,標準件,非金屬件,標簽等所產生的采購費用。在計算時要注意加上5%-15%的代理費用。
表處費:由公司或者委托外協廠對產品或零件部件進行噴粉,噴漆,電鍍,氧化等表面處理所產生的費用。在計算面積時,需按雙面計算,激光加工,并乘以10%-20%的損耗。
材料費:實現產品所必須購買的板材費用,其計算方法為:在展開尺寸長寬方向+20,再加上20%的材料損耗材料費=長+20*(寬+20)*厚*1.2*比重/1000000*材質單價;對于量大而且可定制料生產的零件可適當調整材料損耗;對于尺寸大于600*600的工件需要根據實際的排版或材料利用情況去計算材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