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梁裂縫粘鋼加固不論是新建工程或者是既有工程,在設計或施工中都可能因為偏差而導致結構混凝土梁出現缺陷,譬如強度不足、裂縫橫生等,這些都會影響大梁的安全等級,于是我們就需要對大梁進行加固補強。
對大梁進行加固的方法有多種,不同的方法施工造價也有很大差別,但是終呈現的加固效果卻不一定能夠與造價成正比。因此,還是要根據大梁的具體缺陷尋找合適的加固方法,以---低的造價獲得優的加固效果。
粘鋼加固優缺點分別是什么?
粘鋼加固具有加固后不影響混凝土構件的外觀、加固施工周期短、效快等優點。但也同時具有施工復雜、要求高、加固單價---缺點。由于大梁在粘鋼加固施工前,根據加固受力機理,要求恢復大梁在荷載作用下產生的變形,即卸荷工作,這在很多情況下難度較大。因此,粘鋼加固往往無法實現。
什么情況下結構梁裂縫可以選用粘鋼加固?
總結有以下幾點:
1.要求大梁加固后外觀不受影響,而加固造價居其次時,就應該選用粘鋼加固法;
2.大梁因偶然因素出現裂縫,其使用性不受影響,但安全等級偏低時,采用粘鋼加固則有工程量較少,造價相對較低等優點;
3.當大梁截面剛度過低時,大梁裂縫分布較廣,且寬度較大時,均不宜采用本法;
4.此外,加固規范要求,當混凝土強度等級低于c15時,不得采用此法。
根據粘鋼加固的特點揚長避短,光明加固,充分發揮其---的加固性能,對大梁裂縫加固是一大幸事。但是,在加固的過程中,鋼板與基材的粘結問題也是亟待解決的一大難題。這里,小悍悍馬結構粘鋼膠應用粘鋼加固,試驗表明,悍馬結構粘鋼膠不僅在標準條件下的抗拉強度遠---過了30mpa,且通過了全項共22種檢測項目,真正實現了鋼板與基材的有效粘結。
砌體結構加固主要施工方法屋結構不經相同,房屋加固的方法也有所不一樣,選擇合適的房屋加固方法很重要,砌體結構相對于其他建筑結構,砌體房屋的自重較大,地基容易發生不均勻沉降現象,而房屋基礎通常采用墻下條形基礎和柱下獨立基礎,對地基不均勻沉降的調節有限,房屋結構常常因地基的不均勻沉降而開裂,需要對該建筑進屋加固,以滿足安全使用要求。
對砌體結構的房屋加固可以分為直接加固與間接加固兩類,房屋加固公司在設計時,可根據實際條件和使用要求選擇適宜的方法,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直接加固的方法有哪些:
1.鋼筋混凝土外加層加固法
該方法屬于復合截面加固法的一種。其優點是施工工藝簡單、適應性強,在進屋加固后承載力會有較大提高,并具有成熟的設計和施工經驗;適用于房屋的柱、帶壁墻的加固施工;其缺點是現場施工的濕作業時間長,包鋼加固,對生產和生活有一定的影響,且房屋加固后的建筑物凈空有一定的減小。
2.鋼筋水泥砂漿外加層加固法
該方法屬于復合截面加固法的一種。其優點與鋼筋混凝土外加層加固法相近,但對房屋提高承載力不如前者;適用于房屋砌體墻的加固,有時也用于鋼筋混凝土外加層加固帶壁柱墻時兩側穿墻箍筋的封閉。
3.增設扶壁柱加固法
混凝土扶壁柱與原墻體的連接是十分重要的,該方法屬于加大截面加固法的一種。其優點亦與鋼筋混凝土外加層加固法相近,但對房屋的承載力提高有限,且較難滿足抗震要求,一般僅在非區應用。
在房屋加固施工過程中施工的好壞安全與否,很大的程度取決于加固材料的性能及壽命,所以選擇高加固材料才能為結構加固帶來安全保障。
、房屋直接增層時,地基一定要這樣加固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很多既有建筑由于受到當時經濟條件及建筑技術的制約,其使用功能和結構形式已不能滿足現階段需求。
若因此將整個建筑拆除,重新建造,加固工程,必然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得不償失。這個時候,采用增層改造的方法無疑是---的選擇,既增加了建筑物的有效使用面積,又節約了成本,保護了環境。
但是,在建筑物直接增層時,不可忽視對地基承載力的鑒定及加固。那么,常用的地基加固方法有哪些呢?
1.當既有建筑地基土質---,房屋加固改造,承載力高時,可加大基礎底面積,加大后基礎的面積宜比計算值提高10%。
2.當驗算原基礎強度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強度折減。
3.當既有建筑地基土較軟弱、承載力較低時,可采用樁基礎承受增層荷載,應在樁體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后,再在其上施工新加大的基礎承臺,按規定將樁與基礎連接,并應根據具體情況驗算基礎沉降。
4.當既有建筑為鋼筋混凝土條形基礎時,根據增層荷載要求,可采用錨桿靜壓樁加固,當原鋼筋混凝土條形基礎的寬度或厚度不能滿足壓樁要求時,壓樁前應先加寬或加厚基礎,再進行壓樁施工。也可采用樹根樁、旋噴樁等方法加固。
5.當原基礎剛度和整體性較好或有鋼筋混凝土地梁時,可采用抬梁或挑梁承受新增層結構荷載,不需對原基礎進行加固。梁的截面尺寸及配筋應通過計算確定。梁可置于原基礎或地梁下,當采用預制的抬梁時,梁、樁和基礎應緊密連接,并應驗算抬梁或挑梁與基礎或地梁間的局部受壓承載力。
6.當上部結構和基礎剛度較好、持力層埋置較淺、地下水位較低、施工開挖對原結構不會產生附加下沉和開裂時,可采用墩式基礎或在原基礎下做坑式靜壓樁加固。
7.當采用注漿法加固既有建筑地基時,對濕陷性黃土地基和填土地基或其他由于注漿加固易引起附加變形的地基,均應添加、速凝劑等,以防止對增層建筑物產生不利影響。
8.當既有建筑為樁基礎時,應檢查原樁體及狀況,實測土的物理力學性質指標,以確定樁間土的壓密狀況,按樁---同工作條件,提高原樁基礎的承載能力。對于承臺與土脫空情況,不得考慮樁---同工作。當樁數不足時應適當補樁,對已腐爛的木樁或破損的混凝土樁,應經加固修復后方可進行增層施工。
9.當既有建筑原地質勘察資料過于簡單或無地質勘察資料,而建筑物下又有人防工程或較為復雜場地情況時,應補充進行巖土工程勘察,查明場地情況。
10.當采用扶壁柱式結構直接增層時,柱體應落在新設置的基礎上,新舊基礎應連成整體,新基礎下如為土質地基時,應先夯入碎石或采用其他方法加固后方可進行基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