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門在消防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筑防火規范》相關條文中對設置常開式防火門、常閉式防火門的具體場所和部位不明確。由于規范條文的模糊,造成設計人員對防火門設計上的“誤區”。實際上《建規》第7.5.2條第二款中規定:常開式防火門應能在火災時自動關閉,并應有信號反饋的功能。此條已明確了常開式防火門與常閉式防火門控制方式的不同,既常開式防火門必須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因建筑設計人員在建筑圖紙中只注明防火門的耐火---,沒有明確防火門的控制方式,電氣設計人員也就繞著走,“順理成章”的忽視了防火門的控制方式。有的設計人員認為電動控制的常開式防火門,結構復雜,價格昂貴,也就有意回避使用常開式防火門。
2.由于市場上常開式防火門配件的生產廠家對其產品宣傳力度不夠,使設計人員、建設單位、消防---部門對該產品的原理和性能不了解。
3.使用單位為了美觀、方便、防盜安全的需要,設計中用防火卷簾和防盜門代替防火門。
4.使用單位不能正確理解常閉式防火門的作用,防沖撞升降柱,在平時以---“安全出口暢通”為由,使常閉式防火門處于常開狀態。
防火門是指在一定時間內能滿足耐火穩定性、完整性和隔熱性要求的門。
它設在防火分區間、疏散樓梯間、垂直豎井等地方,具有一定耐火性的防火分隔物,有阻止火勢蔓延和煙氣擴散的作用,可在一定時間內阻止火勢的蔓延,---人員疏散。
防火門具有表面光滑平整、美觀大方、開啟靈活、堅固---、使用方便、等特點。 防火門的規格有多種,除按建筑門窗洞口統一模數制規定的門洞口尺寸(gbj2—73《建筑統一模數制》)外,還可依用戶的要求而訂制。
依據工藝決定的,防火卷簾門除設置在防火墻外,在兩個防火分區之間沒有防火墻的也應設置防火卷簾。一般設在以下部位。
1封閉疏散樓梯,馬鞍山升降柱,通向走道;封閉電梯間,通向前室及前室通向走道的門。
2電纜井、管道井、排煙道、垃圾道等豎向管道井的檢查門。
3劃分防火分區,升降柱批發,控制分區建筑面積所設防火墻和防火隔墻上的門。當建筑物設置防火墻或防火門有困難時,不銹鋼升降柱,要用防火卷簾門代替,同時須用水幕保護。
4規范如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或設計---要求防火、防煙的隔墻分戶門。例如:附設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固定滅火裝置的設備室鋼瓶室、泡沫站等,通風、空氣調節機房等的隔墻門應采用防火門;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室房間隔墻上的門,應采用防火門;因受條件---,必須在高層建筑內布置燃油、燃氣的鍋爐,可燃油油浸電力變壓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壓電容器和開關等,房間隔墻上的門,都應采用防火門。還有設計有特殊要求的須防火的分戶門,如消防監控指揮中心、檔案資料室、貴重物品倉庫等的分戶門,通常選用或乙級防火門。高層住宅樓的分戶門,常采用防火防盜門。
主要用于大型超市---場、大型商場、大型材料市場、大型展館、廠房、倉庫等有消防要求的公共場所。當火警發生時,防火卷簾門在消防中央控制系統的控制下,按預先設定的程序自動放下下行,從而達到阻止火焰向其他范圍蔓延的作用,為實施消防滅火爭取-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