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的一般流程1. 在執行時,天津---律師,應持有效的《證》,并應向留人出示 根據法律規定,由執行。執行時,應持縣級以上簽發的《證》,向留人出示,并---對其實行。---留人在證上簽名或蓋章。留人---簽名或蓋章的,應加以注明。時不出示證,或再補辦,都是的。2.一般情況下,應當在24小時內把的原因和---的處所,通知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依據新《法》第85條的規定,決定的---在后,除有礙或無法通知者外,應在24小時內制作《通知書》,寫明的原因和---的處所,并送達---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3. 應當在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依據新《法》第86條的規定,對于留的人,應當在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發現不應當留的,簽發《釋放通知書》,---憑《釋放通知書》發給留人《釋放證明書》,將其立即釋放。若留人被批準逮捕,則應依據《法》的規定進行審判。若后被---,留人可以申請---。
律師到底是干嗎的?律師自古以來解決的就是“訟”和“不訟”的問題,然后解決如何地“訟”和如何地“不訟”。我們把律師業務的分為和非業務兩大類正是出于此道。
律師是“打---”,第二是“不打---”,也就是通過的方法和非的方法解決問題。
是對既成的事實進行法律的處理,用程序法和實體法的規則來判斷是非曲直,定罪論責;非則是按特定利益需要設定法律事實和法律關系產生,避免產生法律---和法律風險。
概括成一句話,律師是通過創造性地認定和設定法律事實和法律關系來履行自己的職責。法律事實和法律關系的認定主要依靠法律的工具和規則來進行處理,法律事實和法律關系的設定則需要律師游刃于所有的社會規則之中,創造和設定特殊的法律事實和法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