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ce-2014/33/eu
在歐盟,所有的電梯及安全部件必須在貼有ce標識且附有eu符合聲明的條件下才能被投放市場,ce標識只有在嚴格遵照歐盟電梯指令的檢驗要求、獲得歐盟公告機構(notified body)的一致性評估及ce后方可使用,-致性評估的過程涵蓋了電梯整機及其安全部件。
2014年,歐盟發布了新電梯指令2014/33/eu,電梯能效,以及新版電梯協調標準en 81-20和-50。新指令于2016年4月20日起執行,取代了老指令95/16/ec,新標準en 81-20和-50于2017年9月起強制實施,取代了老標準en 81-1和-2。lift指令 是歐盟針對電梯安全的法規,需歐盟授權機構依據lift指令對安全部件和直梯產品進行eu合格評審。
2014/33/eu以下簡稱lift指令是歐盟針對電梯安全的指令。電梯指令 2014/33/eu 規定了以下產品需要型式---列表如下:
1.限速器;
2.緩沖器蓄能型緩沖器;耗能性緩沖器;
3.安全鉗瞬時式 (滾輪和楔塊);漸進式;
4.層門門鎖裝置(轎門門鎖裝置和廳門門鎖裝置);
5.含有電子元件的安全回路;
6.上行超
7.電梯整梯。
電梯有沒有強制性?、
電梯是有強制性的。 電梯監察和在各個是不盡相同的。貿易的發展對地方電梯市場的挑戰也隨之顯現。地方---必須應對國外的產品以及服務。
電梯ce是什么?有哪些規定?哪些電梯產品需要做ce?電梯ce是怎么做的?從電梯ce的基礎知識到模式以及協調標準,可以說明如何不出國即可辦理歐盟---的電梯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