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先由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保險法律咨詢熱線,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上文的子女,包括婚生二女、非婚生二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上文的父母,工傷法律咨詢熱線,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上文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1、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我國-法第四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民事法律咨詢熱線,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這一規定是-自由原則的具體化,是結婚的-的、首要條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這六個字,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首先,結婚必須雙方自愿,而不是一廂情愿,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為轉移,不許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辦;再次,是完全自愿,蕪湖法律咨詢熱線,而不是勉強同意,這就排除了一方或雙方半自愿半包辦的情況。“不許任何一方加以---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對“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的補充和強調。前面的規定是從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規定是從反面加以---。
2、必須達到-婚齡。
我國-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以鼓勵。”
-婚齡是指法律上規定的男女結婚的蕞低年齡。雙方或一方低于-婚齡,不得結婚;達到或者高于-婚齡后才允許結婚。這樣規定是有充分科學根據的,是完全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它的基本精神是---早婚,鼓勵晚婚、晚育。
3、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
-法在“結婚”一章中并未對一夫一妻制作專門規定,但在總則一章中已明確規定實行一夫一妻,禁止。因此在-結婚申請時,必須嚴格掌握這個條件,認真核實。申請結婚必須是未婚者或者喪偶、---的人,避免發生重婚。
遺產繼承
只要立了遺囑一切就ok?
按照人們的一般理解,只要立了遺囑,身后事就已經安排好了。其實,事情并非這么簡單。
律師糾錯:有了遺囑,并不意味著立遺囑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實現。比如出現以下情況時,繼承遺產就會出現麻煩。
1、遺囑繼承能夠順利進行,前提條件是所立遺囑必須---有效。如果遺囑蕞終被認定為無效,遺囑繼承顯然無法實現。
2、遺囑對財產及財產線索寫得不明晰。比如,立遺囑人在遺囑中只說明了自己有多少財產,但這些都以何種形式存在、財產在何處都未說明,這樣的遺囑很難得以實現。打個比方,只在遺囑中說自己有多少存款,但不知錢存在哪個銀行,存單放于何處,可以想像,后人的“尋寶”之路該是何等艱辛。如若找不到相應的憑證,這些財產無異于“流失”。
3、遺囑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沒立。實踐中,有些人立了遺囑就自己收了起來,他人對此并不知曉。試想,若立遺囑人突然離世,那么沒有人知道其曾立有遺囑,若遺囑又沒被發現,那么,這樣的遺囑立了等于白立。
4、成為遺囑中指訂的繼承人,并不意味著一定就能得到遺產。---規定,出現以下情況,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具體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遺棄被繼承人的,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