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飲料類生產許可條件-細則
一、發證產品范圍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管理的茶飲料類產品包括所有以茶葉的水提取液或其濃縮液、速溶茶粉為原料,經加工、調配或不調配等工序制成的飲料。
二、生產場所
2.準清潔作業區殺菌工序、配料工序、預包裝清洗消毒等、清潔作業區灌裝工序等。各區之間應給予有效隔離,防止交叉污染。
3.清潔區根據不同種類的飲料特點和工藝要求分別制定不同的空氣潔凈度要求,對于熱灌裝工藝的應為10萬級以上清潔廠房;后殺菌和無菌灌裝工藝,必需安裝粗效和中效空氣凈化設備,-空氣循環次數10次/小時以上。潔凈廠房溫度應控制在15℃-27℃之間。潔凈廠房入口處應分別設有人員和物料的凈化設施。
食品工業潔凈用房建筑技術規范gb50687-2011
7 通風與凈化空調
7.2 氣流組織
7.2.1 室內氣流應保持定向流,即應從清潔區域流向污染區域。
7.2.2 i級潔凈用房室內氣流組織宜采用垂直單向流, 局部 i級潔凈用房宜采用四周加圍擋壁的垂直單向流,手術包潔凈車間裝修定制公司,其他級別潔凈用房宜采用非單向流。
7.2.3 局部 i級潔凈用房送風口面積應比下方控制區面積每邊至少各大 20cm以上。
7.2.4 局部 i 級潔凈用房送風口下方,在不妨礙操作的條件下,應設柔性或剛性圍擋壁。圍擋壁至少下垂至送風口下 0.5m,也可低于操作面。
7.2.5 當圍擋壁離地高于 1.8m時,若局部 i級潔凈用房送風口面積不小于全室面積的 1/14,則局部 i級潔凈用房的ⅱ級背景環境中可不另設送風口。
7.2.6 ⅰ級潔凈用房回風口應均勻分布在下部兩側;其他等級潔凈用房回風口宜均勻分布在下部兩側,當只能一側布置時,生產線應布置在送風口正下方。
7.3 凈化送風參數
7.3.1 ⅰ級潔凈用房操作臺高度一般為地面上 0.8m的截面風速不應小于 0.2m/s,如操作面為實體平面,此高度可上調 0.25m。
7.3.2 不同等級潔凈用房的換氣次數應滿足下列規定:
ⅱ級不小于 20 次/h
ⅲ級不小于 15 次/h
ⅳ級不小于 10 次/h
無等級要求不小于 5 次/h
7.3.3 新風量按每人不小于 40m3/h 設計,還應滿足排風和維持正壓的需要。
7.3.4 相鄰相通的潔凈用房之間以及潔凈區與非潔凈區之間應保持***5pa 的靜壓差。潔凈區對室外應保持***10pa 的正壓差。
7.3.5 產生污染的房間應保持相對負壓。控制污染要求高的房間應保持相對正壓。
固體飲料生產許可條件-細則
一、發證產品范圍
實施食品生產-管理的固體飲料產品是指以糖、乳或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植物提取物等為主要原料,添加適量的輔料或食品添加劑制成的固體制品不包括燒煮型咖啡。
二、生產場所
1.配料車間、干燥脫水車間、包裝車間進口處須安裝手的清洗消毒設施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設施。
2.準清潔作業區配料車間、預包裝清洗消毒車間等、清潔作業區包裝車間等。各區之間應給予有效隔離,防止交叉污染。
3.準清潔區和清潔作業區應相對密閉,設有空氣處理裝置和空氣消毒設施。清潔區根據不同種類的飲料特點和工藝要求分別制定不同的空氣潔凈度要求,清潔作業區必需安裝粗效和中效空氣凈化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