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散閥適用于高中壓、中低壓燃氣管網的安全放散。產品性能集監控指揮、安全自動放散為一體;動作靈敏、反應速度快和排放精度高;能帶背壓排放、工作-、工作、可在線調校;反復啟跳后仍能自動回座、關閉嚴密、等徑全排放;不須拆卸研磨閥芯閥座、操作維護方便;結構緊湊、安裝方便;當介質含有硫、-等腐蝕性物質時,可選用抗腐蝕性材料;
調校1、檢查所有的功能都是關閉的;
2、完全擰松放散閥的調節螺釘;
3、慢慢打開系統上游的開關閥;
4、通過調節螺釘提升調壓閥的下游壓力,城鎮燃氣放散閥切斷閥檢測,直到達到設定壓力;
5、慢慢擰松放散閥的調節螺釘直到有氣體開始泄出;
6、恢復調壓閥出口壓力設定值;
7、擰上塑料安全帽。
cj/t 335-2010 城鎮燃氣切斷閥和放散閥;
本標準規定了城鎮燃氣(夜化石油汽除外)輸配系統用切斷閥和放散閥(以下簡稱切斷閥和放散閥)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型號、結構與材料、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 標志、 標簽、使用說明 書以 及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切斷閥適用于以城鎮燃氣(夜化石油汽除外)為工作介質、進口 壓力不大于 4.0 mpa 、工作溫度范圍 -20 ℃ ~60 ℃ 、 公稱尺 寸 不 大于 dn300 、 以 流 經閥 門 自 身 的 燃 氣 作 驅 動 源 的 燃 氣 自 力 式 切斷閥。
本標準放散閥適用于以城鎮燃氣(夜化石油汽除外)為工作介質、整定壓力不大于 0.1 mpa 、工作溫度范圍 -20 ℃ ~60 ℃ 、 公稱尺 寸 不 大于 dn200 、 以 流 經閥 門 自 身 的 燃 氣 作 驅 動 源 的 燃 氣 自 力 式 放散閥。
戶內燃氣系統用切斷閥和放散閥除外。
城鎮燃氣試驗方法
一般規定
實驗室溫度
實驗室的溫度應為5℃~35℃,城鎮燃氣放散閥切斷閥檢測,試驗過程中室溫波動應小于±5℃。
試驗介質
a) 承壓件強度試驗用介質:溫度高于5℃的潔凈水(可加入防銹劑);
b) 承壓件密封性試驗用介質:干燥空氣。
壓件強度
試驗時應向承壓件腔室緩慢增壓至所規定的試驗壓力,保壓時間不應小于3min;
密封性
切斷閥及其附加裝置組裝一體后進行密封試驗。
a) 試驗時應向各承壓件腔室緩慢增壓至所規定的試驗壓力(對膜片應采取保護措施)。
b) 試驗壓力在試驗持續時間內應保持不變。
c) 將試件浸入水中,或用檢漏液進行檢查。型式檢驗持續時間不應小于15min;出廠檢驗持續時間不應小于1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