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變彈簧支吊架,因彈簧本身的性質,在剛開始壓縮及接近完全壓縮時其剛度系數和中度壓縮狀態相差較大,所以在彈簧支架上一般會利用其中度壓縮階段(拉伸也是同樣道理),比如對于30系列的彈簧支吊架,即允許位移范圍為30mm的彈簧支吊架,將其變形量為46mm標定為0刻度,其變形量為76mm標定為30mm,這就是整個變形允許的范圍,從46mm到76mm,在這個變形范圍內,其剛度是固定的,對于7號支吊架,其剛度為26.9n。實際上,為了支吊架的安全使用,彈簧須有一定的余量,標準規定在變形允許范圍的1.5倍范圍內,彈簧剛度都要保持不變,對于30系列而言,雖然量程0~30mm對應的是46~76mm的變形量。
1由制造廠按用戶提供的安裝載荷,用上、下兩塊定位塊將彈簧支吊架的指示板固定在與安裝載荷相應的位置上,使彈簧支吊架暫處于剛性狀態。
一架彈簧所需承受的支吊架部件(如滑動支座、管部)的重力之和。整定式彈簧支吊架鎖定時,應能承受2倍的大工作載荷,可變彈簧支吊架 壓縮行程是使用范圍為總壓縮量30%到70%。
廠家應按用戶提供的安裝載荷制造限位塊,限位塊分上、下兩塊置于指示板上下處,從而將支吊架位移指示板固定在安裝載荷所相應的位置,使彈簧支吊架暫時處于剛性狀態。
應逐臺調整安裝在同一條管線上的全部彈簧支吊架,使各支吊架均處于設計所要求的安裝載荷狀態,此時指示板與上、下限位塊都不接觸,可將上、下限位塊取出。可變彈簧支吊架和恒力彈簧支吊架的區別是什么?各自的使用范圍和使用工況是什么?看到規范《石油化工管道支吊架設計規范》sh/t3073-2005中述及“管道在支撐點處有垂直位移且載荷變化率大于6%時,可選用可變彈簧支吊架。當載荷變化率不大于6%時,可選用恒力彈簧支吊架。
在完成管道系統安裝和安裝后,可以拆卸彈簧支架上的鎖定裝置。當達到設計平衡時,彈簧支吊架的鎖定裝置可以很容易地拆卸。然而,管道實際工作負荷與設計的理論值不同,導致彈簧支吊架的鎖定不能被輕易地消除。當鎖定銷釘被卡住時,不允許---鎖裝置被強制移除。相反,有---進行冷調整。通過調整彈簧支吊架的連接桿和彈簧支吊架,可以方便地拆卸鎖定裝置,從而提供適當的位移。彈簧支吊架的調整可能會導致另一個壓力,所以這個調整可能需要重復。為了能夠確認余額,可以在所有鎖釘沒有壓力的情況下,從管道的一端將彈簧支吊架的鎖定裝置從管道的一端移到另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