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關于gdpr帶來的影響,我們也不該盲目---,還是有可借鑒之處。首先應該認識到,---保護和數字經濟之間,能源數據安全治理方案,永遠不可能找到的平衡點,根據形勢進行動態平衡才是途徑。短期內,能源數據安全治理咨詢,我們在大方向上應該堅持經濟發展以造福于國民,畢竟數字經濟在我國已經成為重要的經濟增長點;但長遠考慮,國民的自我-保護意識是逐漸加強的,提升企業的公信力勢在必行,單純依靠企業的自覺很難贏得公民的---,能源數據安全治理,因此需要在小化影響經濟發展的情況下從立法層面不斷完善,方能達成目標。
大家都知道我們擅長做數據分類分級,對于我們來說,這確實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但在整個數據安全領域中,它卻又是般的存在,不得不提。散落在企業各個存儲角落的那些數據,在業務維度上,都屬于哪個業務域、哪條業務線、哪個業務系統、哪個業務項、哪個業務分類,這些被貼上了業務標簽的數據,將更容易從業務視角進行---,為數據分級打下根基。從數據資產化的角度來看,數據分類可以獨立存在,然而數據分級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需要依賴于數據分類的結果,能源數據安全治理結構,因為數據分類令數據有了明確的業務屬性。
我喜歡把數據賦能和-放在一起講,因為-的目標之一就是數據賦能。眾所周知,我們從93年開始逐步發展信息化,從為了解決業務上0和1問題,為了解決無紙化辦公,到現在的大數據時代,近30年的時間總結起來,數據領域一共就三件事:解決數據孤島問題、-數據保護以及提供數據服務。翻譯過來就是數據治理、數據安全治理以及數據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