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螺紋鋼的橫肋幾何形狀主要為普通方形螺紋或普通斜方形螺紋。國產螺紋鋼的橫肋幾何形狀主要有螺旋形、人字形、月牙形三種。螺紋鋼的定貨原則一般是在滿足工程設計所需握緊性能要求的基礎上,以機械工藝性能或機械強度指標為主。
gb1499.2-2007(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
gb1499.2-2007/xg1-2009《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號修;gb/t 2101-2008(型鋼驗收 、包裝、標志及證明書的一般規定);gb1499.1~gb1499.3(混凝土用鋼筋);jis g3112-87(98)(鋼筋混凝土用棒鋼);jisg3191-66(94)(熱軋棒鋼和卷棒鋼的形狀、尺寸、重量及其容許差);bs4449-97(混凝土結構用熱軋鋼筋)。
1、公稱直徑范圍及直徑螺紋鋼的公稱直徑范圍為6~25mm,螺紋鋼用途,標準的螺紋鋼公稱直徑為6、8、10、12、14、16、20、25、32、40、50mm。 2、帶肋鋼盤的表面形狀及尺寸允許偏差帶肋螺紋鋼橫肋應符合下列基本規定:橫肋與鋼盤軸線的夾角β不應小于45度,當該夾角不大于70度時,螺紋鋼相對兩面上橫肋的方向應相反;橫肋與間距l不得大于螺紋鋼公稱直徑的0.7倍;橫肋側面與螺紋鋼表面的夾角α不得小于45度;螺紋鋼相對兩面上橫肋末端之間的間隙(包括縱肋寬度)總和不應大于螺紋鋼公稱周長的20%;當螺紋鋼公稱直徑不大于12mm時,相對肋面積不應小于0.055;公稱直徑為14mm和16mm,相對肋面積不應小于0.060;公稱直徑大于16mm時,螺紋鋼理論重量,相對肋面積不應小于0.065。 3、長度及允許偏差 a、長度:螺紋鋼通常按定尺長度交貨,具體交貨長度應在合同中注明;螺紋鋼以盤卷交貨時,每盤應是一條螺紋鋼,螺紋鋼市場價格,允許每批有5%的盤數(不足兩盤時可有兩盤)由兩條螺紋鋼組成。 其盤重及盤徑由供需雙方協商規定。 b、長度允許偏差:螺紋鋼按定尺交貨時的長度允許偏差不得大于+50mm。 c、彎曲度和端部:直條螺紋鋼的彎曲變應不影響正常使用,螺紋鋼,總彎曲度不大于螺紋鋼總長度的40%;螺紋鋼端部應剪切正直,局部變形應不影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