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基本原理:儀器從光源輻射出具有待測元素特征譜線的光,通過試樣蒸氣時被蒸氣中待測元素基態原子所吸收,由輻射特征譜線光被減弱的程度來測定試樣中待測元素的含量。
空心陰極燈應在大允許工作電流以下范圍內使用。不用時不要點燈,否則會縮短燈的使用壽命;但長期不用的元素燈則需每隔一兩個月在額定工作電流下點燃15~60min,以免性能下降。
光源調整機構的運動部件要定期加油潤滑,防止銹蝕甚至卡死,以保持運動靈活---。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用途: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可測定多種元素,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可測到10-9g/ml數量級,石墨爐原子吸收法可測到10-13g/ml數量級。其氫化物發生器可對8種揮發性元素鉛、硒、錫、碲、銻、鍺等進行微痕量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一般由四大部分組成,即光源、試樣原子化器、單色儀和數據處理系統。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主要是利用待測元素的共振輻射,通過其原子蒸汽,測定其吸光度的裝置稱為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元素在熱解石墨爐中被加熱原子化,成為基態原子蒸汽,對空心陰極燈發射的特征輻射進行選擇性吸收。在一定濃度范圍內,單火焰原子吸收儀,其吸收強度與試液中被測元素的含量成正比。其定量關系可用郎伯-比耳定律,a= -lg i/i o= -lgt = kcl ,式中i為透射光強度;i0為發射光強度;t為透射比;l為光通過原子化器光程(長度),每臺儀器的l值是固定的;c是被測樣品濃度;所以a=k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