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危險貨物的裝卸應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2、在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應設置---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裝卸作業區。
3、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應:
a) 禁止隨身攜帶火種;
b)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和電子設備;
c)嚴禁---;
d)穿不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不帶鐵釘的工作鞋。
4、雷雨天氣裝卸時,應確認避雷電、防濕潮措施有效。
5、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在一般道路上高車速為60km/h ,在高速公路上高車速為80km/h ,應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車間距離。如遇雨天、雪天、霧天等---天氣,高車速為20 km/h ,并打開示,警示后車,防止追尾。
6、運輸過程中,應每隔2h檢查一次。若發現貨損如丟失、泄漏等,應及時聯系當地---予以處理。
7、駕駛人員一次連續駕駛4h應休息 20分鐘 以上;24 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8、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發生故障需修理時,應選擇在-點和具有相關---的汽車修理企業進行。
9、禁止在裝卸作業區內維修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
10、對裝有的和有殘留物的運輸車輛,不得動火修理。確需修理的車輛,應向當地門報告,根據所裝載的危險貨物特性,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在消防員監控下作業。
11、運輸、、、性危險貨物的,應具備罐式車輛或廂式車輛、容器。
12、運輸危險貨物的罐式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裝箱除外;運輸、、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非罐式車輛,核定載不得超過10噸;運輸、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罐式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20立方米。
13、運輸劇的,必須到門辦理劇公里運輸---,并按規定路線從事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