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撤三證據
但商標權利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商標在“商標撤三”申請中被撤銷的風險:
· 一是商標權利人在使用商標時,注意及時建立商標使用證據檔案庫,保存多個方面的使用證據,用于維護自身商標的使用和注冊。
· 二如注冊商標許可他人使用,建議及時、盡早向進行商標許可使用備案。該種備案至少可以提示他人注冊商標通過許可形式在進行使用,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被提“撤三”的幾率。
· 三是針對一些防御性商標,即主要是為了擴大保護商標權利人自己的品牌,但不在相關核定使用商品上進行實際使用,商標權利人可選擇在商標注冊即將滿三年時,重新進行防御商標的注冊。
注冊商標撤三答辯時間多久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作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注,可以延長三個月。
從此可以看出,任何單位或個人在發現一個注冊日期滿三年的注冊商標非因正當理由連續三年都未被商標權利人進行商業性使用的情況下,均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局對商標撤三的---期限一般為9個月,特殊情況下,可能會延長三個月。綜合而言,如果提起商標撤三申請,商標局需要9-12個月的時間作出決定。
如何進行商標撤三申請
1、直接去商標局或者委托商標代理機構進行辦理;
2、準備相關材料,申請辦理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商標注冊申請,需要準備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書應注明撤銷理由,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同時出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商標代理委托書。
3、商標收到撤銷申請后,商標局會將是否予以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書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