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份異議申請只能對一個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針對一標多類商標提出異議的,申請人可以在一份異議申請中列明多個類別,也可以按照被異議商標的類別分別提交申請。
2.異議材料應提交一式兩份并標明正、副本,編排證據目錄及頁碼。異議證據材料應完整、精煉,紙質證據材料可以正、反面打印,證據材料較多的,建議以光盤等電子載體形式提交。
3.辦理異議申請及相關事宜應當使用中文,紙質異議申請書件應當打字或印刷。相關證據材料內容為外文的,應提供對應的中文翻譯件。
4.應正確、規范、逐項填寫異議申請書,并在“申請人章戳簽字”一欄加蓋與申請人名義相同的或簽名。
5.申請人需要補充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勾選,并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
	
	
商標撤三:《商標法》 第四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為自己的商標注冊掃清障礙。希望知小二能幫助到您!由于商標注冊耗時長,變數多,選擇一家的商標代理機構,無疑是好的選擇。而國韜智軟------個人、企業服務十余年,經驗豐富,平臺內商標資源眾多。值得您---。能為您提供商標注冊/異議答辯/駁回復審/無效宣告/續展撤三/變更轉讓/電商入駐/版權登記/商標監測/商標等、一站式---服務,讓您全身心投入公司業務發展,再無。選擇國韜,選擇安心。
	
	
商標撤三需---的官費是1000元,由商標局收取,委托代理機構會收取適當的服務費。
申請人提交撤三申請。注意,是任意申請人都可以提出這樣的申請,但如果沒有人申請,商標局不會主動撤銷任何一個商標。
	申請人進行舉證。按照誰申請誰舉證的原則,“注冊商標不存在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舉證責任由商標注冊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