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撤三后多久可以重新注冊
對他人提出撤三,你們自身應當半年內提交該商標的注冊申請,因為《商標法》第五十條注冊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商標撤三答辯書,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一般如果我們的商標收到撤銷通知,想要繼續使用,商標撤三,該商標的話,可以在一年內直接申請
防止商標撤三
首先,被提商標撤三的風險是無法避免的,因為任何人或單位都可以對注冊滿三年的商標以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申請撤銷其注冊申請。商標管理是一門精深的學問,商標實踐中不單單會遭遇“商標撤三”,商標撤三的時間,從注冊前期的檢索,到注冊成功監控、變更、續展….,一不小心都會被人鉆了空。然而大部分企業或權利人名下都會有數十甚百及千枚商標,撤三商標使用證據,實時跟進這些商標的時限絕限、監控相同近似-商標需要耗費大量的精力。
35類商標撤三
沒有實際使用的商標不構成商標使用。
《高人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6條3款規定,沒有實際使用注冊商標,僅有轉讓或者許可行為;或者僅是公布商標注冊信息、聲明享有注冊商標權的,不認定為商標使用。
高人院認為:“判斷商標是否實際使用,需要判斷商標注冊人是否有真實的使用意圖和實際的使用行為,僅為維持注冊商標的存在而進行的象征性使用,不構成商標的實際使用。”
除此之外,《商標-及審理標準》中還規定了商標注冊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標注冊人關于對其注冊商標享有權的聲明、未在公開的商業領域使用與僅作為贈品使用等也不構成商標法-的商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