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運單airwaybill,國際運輸框架,簡稱awb
是承托運雙方締結的運輸合同,也是貨物收據,但它不具有物權憑證的性質,不能轉讓也不憑以提貨。收貨人提貨憑航空公司發出的通知單。航空運單正本1式3份,分3種不同顏色:藍色的交托運人,綠色的承運人留存,粉紅色的隨貨同行,在目的地交收貨人。副本至少六份,有需要還可增加份數,國際運輸,分別發給代理人,目的港,二三承運人和用作提貨收據。副本除提貨收據為黃色,其余均為白色。
出口手續:
1.進出口公司將出口合同副本一份或空運出口貨物委托書一份,國際運輸節點,寄送有關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由運輸公司辦理提貨報關托運等工作。
2.貨物備妥后,進出口公司向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提出有關出口單證。運輸公司安排從倉庫至民航營業處或機場的市內運輸。
3.進出口公司憑中國對外貿易運輸總公司的分運單或民航的運單辦理結匯。
4.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短少破損等事故,屬于航空公司責任的,由民航直接向進出口公司賠償,屬于航空貨運代理公司責任的,由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負責聯系賠償。
1、凡是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禁止運輸的物品,嚴禁收運。
2、凡是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運輸的物品,必須符合規定的手續和條件后才能承運。
3、貨物內不得夾帶危險物品和禁止運輸或---運輸的物品。
4、貨物的重量、包裝、包裝尺寸、標記以及托運人的付款方式均應符合新華航的有關規定。
5、貨物不致危及飛機、人員、財產的安全,不致煩擾旅客。
6、貨物的儲運要求不能超出新華航的儲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