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水下灌注混凝土的技術要求
2.1 -混凝土的數量應能滿足導管shou次埋置-***1m和填充導管底部的需要。
2.2 混凝土拌和物運至灌注地點時,應檢查其均勻性和坍落度等,如不符合要求,應進行第二次拌和,二次拌和后仍不符合要求時,九江導管,不得使用。
2.3 -混凝土拌和物下落后,混凝土應連續灌注。
2.4 在灌注過程中,-是潮汐地區和有承壓力地下水地區,應注意保持孔內水頭。
2.5 在灌注過程中,導管的埋置-宜控制在2~6m。
混凝土攪拌設備的要求
灌注水下混凝土的攪拌能力,應能滿
足樁孔在規定的時間內灌注完畢,灌注時間不得長于-混凝土初凝時間。若估計灌注時間長于-混凝土初凝時間,則應摻加緩凝劑,或者增加攪拌機數量。
2.混凝土運輸設備的要求水下混凝土的泵送機具宜采用混凝土泵,距離稍遠的宜采用混凝土攪拌運輸車。采用普通汽車運輸時,運輸容器應嚴密堅實,不漏漿,不吸水,便于裝卸。混凝土不應離析,絲扣導管,否則不能使用,以免造成堵管而發生斷樁事故。
3.鋼導管的要求水下混凝土一般采用鋼導管灌注,導管內徑為200~300mm,視樁徑大小而定。導管使用前和使用一段時間后,應對其各項指標認真檢查、試驗。
進行水密承壓 試驗。進行水密試驗的水壓不應小于孔內水深(1)、1.3倍的壓力,也不應小于導管壁和焊縫可能承受灌注混凝土時內壓
力的1.3倍。
(2)、接頭抗拉試驗。防止導管在灌注過程中被拉斷而出現斷樁事故。
接頭螺絲的拆卸試驗。防止螺絲因生銹、變形等無法拆卸而出(3)、
現斷樁事故。
過球試驗。防止導管局部變形或管內有結塊混凝土塊等而使(4)、
-混凝土灌注失敗。
水下砼施工:鋼筋籠下完并檢查無誤后應立即澆筑混凝土,間隔時間不應超過4h,以防護漿下沉和坍孔。混凝土澆筑采用導管法水中澆筑,灌注前要計算確定砼首灌量。
控制后一次砼灌注量,樁頂超澆高度一般為1m左右。同時,基礎樁導管,保持漏斗頂到混凝土面高度在3~4m。在灌注將近結束時,由于導管內混凝土柱高度減小,如出現混凝土頂升困難時,基礎樁導管廠,可在孔內加水稀釋泥漿,并掏出部分沉淀土,使灌注工作順利進行。在拔除后一段導管時,拔管速度要慢,以防止樁頂沉淀的泥漿擠入導管下,形成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