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設定拉伸試驗儀的名義夾持距離為200 mm士1 mm,地毯厚度儀6,在夾持器中心位置夾持試樣。預張力可采 用gb/t 3923. 1中的規定,在試驗報告中注明。
注:如果名義夾持距高200 mm是不適宜的,經有關雙方同意,可采用較短的試樣,在試驗報告中注明。
7.3開動機器,以 100 mm/min的恒定伸長速度拉伸試樣直至斷裂。如需要,記錄每塊試樣的強力-伸長曲線。
注:經有關雙方同意,也可采用其他拉伸速度,在試驗報告中注明.
8結果的計算與表示
6.5將試樣放置在標準吸液墊之上。 放置試樣時,應---試驗液體的流向與試樣使用時一致。例如,地毯厚度儀0,對于個人衛生用品,與使用者皮膚接觸的那一面應朝上放置。
6.6將穿透盤放置在試樣上,其中心與試樣中心重疊。漏斗的中心正對著穿透盤圓形腔的中心。 6.7 調整漏斗的高度,地毯厚度儀5,使其出液端口位于基板上方(45士1)mm處。
6.8檢查計時器是否指示為零,厚度儀,否則,需重新設置.
6.9為避免滴定管或5.0ml移液管中的部分液體流入漏斗,應---漏斗的電磁排液閥處于關閉狀態。
9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a) 試驗是按本部分進行的;
b) 樣品的描述;
c) 縱向試樣和橫向試樣的試驗結果(見8.4);
d) 調濕---條件;
e) 試驗中出現的異常現象或偏離本部分的細節。
9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a) 試驗是按本部分進行的;
b) 樣品的描述;
c) 縱向試樣和橫向試樣的試驗結果(見8.4);
d) 調濕---條件;
e) 試驗中出現的異常現象或偏離本部分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