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8 ---處理 advanced treatment
進一步去除二級處理出水中污染物的凈化過程。
2.1.89 再生水 renovated water ,reclaimed water
污水經適當處理后,達到一定的水質標準,滿足某種使用要求的水。
2.1.90 膜過濾 membrane filtration
在污水---處理中,通過滲透膜過濾去除污染物的技術。
2.1.91 顆粒活性炭吸附池 granular activated carbon adsorption tank
池內介質為單一顆粒活性炭的吸附池。
2.1.92 紫外線 ultraviolet (uv)
紫外線是電磁波的一部分,污水消毒用的紫外線波長為 200~310nm(主要
為 254nm)的波譜區。
2.1.93 紫外線劑量 ultraviolet dose
照射到生物體上的紫外線量( 即紫外線生物驗定劑量或紫外線有效劑
量),由生物驗定測試得到。
2.1.94 污泥處理 sludge treatment
對污泥進行濃縮、調理、脫水、穩定、干化或焚燒等的加工過程。
2.1.95 污泥處置 sludge dispsosal
對污泥的終消納方式。一般將污泥制作農肥、制作建筑材料、填埋或
投棄等。
2.1.96 污泥濃縮 sludge thickening
采用重力、氣浮或機械的方法降低污泥含水率,溫州波紋管,減少污泥體積的方法。
2.1.97 污泥脫水 sludge dewatering
濃縮污泥進一步去除大量水分的過程,普遍采用機械的方式。
2.1.98 污泥干化 sludge drying
通過滲濾或蒸發等作用,從濃縮污泥中去除大部分水分的過程。
2.1.99 污泥--- sludge digestion
通過厭氧或好氧的方法,使污泥中的有機物進行生物降解和穩定的過程。
2.1.100 厭氧--- anaerobic dig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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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氧條件下,不銹鋼波紋管,厭氧微生物使污泥中的有機物進行生物降解和穩定的過
程。
7、1 一般規定
7.1.1 管道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后應立即回填至管頂以上一倍管徑高度。
7.1.2 溝槽回填從管底基礎部位開始到管頂以上0.7m范圍內,波紋管廠家,必須用人工回填,嚴禁用機械推土機回填。
7.1.3 管頂0.7m以上部位的回填,可用機械從管道軸線兩側同時回填,夯實或---。
7.1.4 回填前應排出溝槽積水。不得回填淤泥、有機質土及凍土。回填土中不應含有石塊、磚及其他雜帶有硬棱角的大塊物體。 7.1.5 回填時應分層對稱進行,每層回填高度不大于0.2m,以---管道及檢查井不產生位移。
7、2 回填材料及回填要求
7.2.1 從管底到管頂以上0.4m范圍內的溝槽回填材料,可采用碎石屑、粒徑小于40mm的沙礫、中粗黃砂、粉煤灰或開挖出來的易于夯實的良質土。
7.2.2 設計管基支承角2α范圍內必須用中粗砂填充密實。
7.2.3 管道位于車行道下,金屬波紋管,鋪設后即修筑路面或管道位于軟土地層以及低洼、沼澤、地下水位高的地區時,溝槽回填應先用中粗砂將管底腋角部位填充密實后,再用中粗砂或石屑分層回填至管頂以上0.4m,在往上可回填良質土。
7.2.4 回填土的壓實度詳見下表。管頂0.4m以上若修建道路則按道路規范要求執行。 溝槽回填土壓實度要求
雨水量
3.2.1 雨水設計流量,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qs=qψf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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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qs-雨水設計流量l/s;
q-設計暴雨強度[l/(s·hm2
)];
ψ-徑流系數;
f-匯水面積hm2
。
注:當有允許排入雨水管道的生產廢水排入雨水管道時,應將其水量計算在內。
3.2.2 徑流系數,可按本規范表 3.2.2-1 的規定取值,匯水面積的平均徑流
系數按地面種類加權平均計算;綜合徑流系數,可按本規范表 3.2.2-2 的規定
取值。
表 3.2.2-1 徑 流 系 數
地面種類 ψ
各種屋面、混凝土或瀝青路面 0.85~0.95
大塊石鋪砌路面或瀝青表面處理的碎石路面 0.55~0.65
級配碎石路面 0.40~0.50
干砌磚石或碎石路面 0.35~0.40
非鋪砌土路面 0.25~0.35
公園或綠地 0.10~0.20
表 3.2.2-2 綜合徑流系數
區域情況 ψ
城市建筑密集區 0.60~0.85
城市建筑較密集區 0.45~0.6
城市建筑稀疏區 0.20~0.45
3.2.3 設計暴雨強度,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n bt
pca
q )+(
)lg+1(167 = 1 (3.2.3)
式中:q-設計暴雨強度[l/(s·hm2
)];
t-降雨歷時min;
p-設計重現期a;
a1、c、n、b-參數,根據統計方法進行計算確定。
在具有十年以上自動雨量記錄的地區,設計暴雨強度公式,可按本規范
附錄 a 的有關規定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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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雨水管渠設計重現期,應根據匯水地區性質、地形特點和氣候特征
等因素確定。同一排水系統可采用同一重現期或不同重現期。重現期一般采
用 0.5~3a,重要干道、重要地區或短期積水即能引起較---后果的地區,一
般采用 3~---,并應與道路設計協調。---重要地區和次要地區可酌情增減。
3.2.5 雨水管渠的降雨歷時,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t =t1 + mt2 (3.2.5)
式中:t-降雨歷時min;
t1-地面集水時間min,視距離長短、地形坡度和地面鋪蓋情況而
定,一般采用 5~15 min;
m-折減系數,暗管折減系數 m=2,明渠折減系數 m=1.2,在陡坡地
區,暗管折減系數 m=1.2~2;
t2-管渠內雨水流行時間min。
3.2.6 當雨水徑流量增大,排水管渠的輸送能力不能滿足要求時,可設雨
水調蓄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