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出口模式:指-個人跨境網購后,電商企業或其代理人、物流企業分別向海關傳輸交易、收款、物流等電子信息。電商企業或其代理人向海關提交清單辦理申報手續,跨境電商綜試區海關采取“簡化申報,家具清關費用,清單核放,匯計”方式通關,其他海關采取“清單核放,家具清關價格,匯總申報”方式通關,電商出口商品以郵、快件方式分批運送,海關憑清單核放出境,家具清關,定期把已核放清單數據匯總形成出口報關單,電商企業或平臺憑此辦理結匯、退稅手續。
退運貨物是指原進出口貨物因殘損、短少、品質---或者規格不符、延誤交貨或其他原因退運出、進境的貨物。此---方式適用于一般退運貨物。退運進口貨物:1. 進口報關單、退運協議、、裝箱單及提運單、代理報關授權委托協議;2. 退運申請報告注明原出口貨物及退運進口貨物的基本情況,退運原因,原出口放行日期,中檢---編號、有無辦理未退稅證明或者已-證明及其編號,預計退運進境時間;3. 原出口報關單、合同、、裝箱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