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產過程中,力矩-器作為塔式起重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充當著重要作用,若塔式起重機的力矩-器功能失效將導致塔式起重器失去重要的保護裝置,導致塔吊失去平衡,發生折臂或者顛覆等事故,甚至造成-。對此,本文對塔式起重機的起重力矩-器進行剖析,得出一套合理的安全、準確的調試方法。
研究背景
目前我國zui新規定的gb/t5031-2008《塔式起重機》的規定中5.6.6中“當起重力矩大于相應幅度額定值并且在小于的額定值110%時,必須停止塔式起重機的工作,控制定幅變碼的觸點以及力矩-器控制定碼的變幅觸點必須要進行分別設置,而且要-能進行分別調試才可以”
起重機超載-器基本功能:
1.預警功能
當起重量***90%(可人工更改)額定載荷時,發出低頻聲光報警。
2.報警保護
當起重量***100%(可人工更改)額定載荷時,發出高頻聲光報警,若延0時一定時間(可人工設定)后,仍未消除報警,則自動斷開上升電路,禁止提升動作,同時發出連續長鳴報警聲和報警指示燈高頻閃爍。
3.立即保護
當起重量***110%(可人工更改)額定載荷時,立即斷開上升電路,禁止提升動作,同時發出長鳴報警聲和報警指示燈高頻閃爍。
起重機械的-檢驗、定期檢驗和型式試驗應當由依照本條例經核準的起重機械檢驗檢測機構進行。
起重機械檢驗檢測工作應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從事起重機械-檢驗、定期檢驗和型式試驗的檢驗檢測人員應當經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組織考核合格,天車起重機超載-器,取得檢驗檢測人-書,方可從事檢驗檢測工作。起重機械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不得從事起重機械的生產、銷售,不得以其名義或者監制、監銷起重機械。
起重機械檢驗檢測機構進行起重機械檢驗檢測,發現-事故-,應當及時告知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并立即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