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稱直徑不大于150mm的方矩管以下簡稱水管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工作壓力不大于1.6mpa,輸送飲用凈水、生活飲用水、熱水和溫度不大于135℃的高溫水等管道用異型管,其他如海水、空氣、氣體等管道亦可參照使用。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版本的可以性。
gb/t222-1984 鋼的化學分析用試樣取樣法及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
gb/t223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gb/t228-1987 金屬拉伸試驗法
gb/t241-1990
金屬管液壓試驗方法
gb/t242-1997 金屬管 擴口試驗方法
gb/t244-1997 金屬管
彎曲試驗方法
gb/t246-1997 金屬管 壓扁試驗方法
gb/t4239-1991
不銹鋼和耐熱鋼冷軋鋼帶
gb/t6397-1986 金屬拉伸試驗試樣
gb/t7735-1995
鋼管渦流探傷檢驗方法
gb/t12771-2000 流體輸送用不銹鋼焊接鋼管
gb/t17219-1998
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準
yb/t5090-1993 不銹鋼熱軋鋼帶
根據-------gb-17395-1988
2.特殊用途的鋼管和冷軋(拔)鋼管外徑允許偏差可采用偏差。
2.1壁厚允許偏差
壁厚允許偏差分為標準化和非標準化兩種.應優先選擇標準化壁厚允許偏差(見表6)。
表6 壁厚允許偏差
2.3.3.2選用的非標準化壁厚允許偏差(見表7)。
2.3.3.3特殊用途的鋼管和冷軋(拔)鋼管壁厚允許偏差可采用偏差。
3長度
3.1 通常長度:
鋼管一般以通常長度交貨。通常長度應符合以下規定:
熱軋(擴)管:3000~12000 mm
冷軋(拔)管:2000~10500 mm
熱軋(擴)短尺管的長度不小于2 m.冷軋(拔)短尺管的長度不小于1 m,
3.2定尺長度和倍尺長度:
定尺長度和倍尺長度應在通常長度范圍內.全長允許偏差分為---(見表8)。每個倍尺長度按以下規定留出切口余量:
外徑≤159 mm:5~10 mm;
外徑>;159 mm:10~15 mm。
山東聊城格瑞方管焊接工藝
一、預熱
預熱有利于減低中碳鋼熱影響區的硬度,防止產生冷裂紋,這是焊接中碳鋼的主要工藝措施,預熱還能---接頭塑性,減小焊后殘余應力。通常,35和45鋼的預熱溫度為150~250℃含碳量再高或者因厚度和剛度很大,裂紋傾向大時,可將預熱溫度提高至250~400℃。
若焊件太大,整體預熱有困難時,可進行局部預熱,局部預熱的加熱范圍為焊口兩側各150~200mm。
二、焊條
條件許可時優先選用堿性焊條。
三、坡口形式
將焊件盡量開成u形坡口式進行焊接。如果是鑄件缺陷,鏟挖出的坡口外形應圓滑,厚壁無縫方管,其目的是減少母材熔入焊縫金屬中的比例,以降低焊縫中的含碳量,防止裂紋產生。
四、焊接工藝參數
由于母材熔化到層焊縫金屬中的比例達30%左右,所以層焊縫焊接時,應盡量采用小電流、慢焊接速度,以減小母材的熔深。
五、焊后熱處理
焊后對焊件立即進行消除應力熱處理,-是對于大厚度焊件、高剛性結構件以及嚴厲條件下(動載荷或沖擊載荷)工作的焊件更應如此。消除應力的回火溫度為600~650℃。 若焊后不能進行消除應力熱處理,應立即進行后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