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壓熱水鍋爐不再受技術---部門的管理的說明:
特種設備條例將鍋爐進行了以下定義:
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對外輸出熱能的設備,其范圍規定為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這樣就將常壓熱水鍋爐剔除了鍋爐行列。故---檢驗檢疫---下發了《關于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文件號 國質檢法[2003]206號 其中條款如下:
特種設備范圍按質檢---制訂、批準的《特種設備目錄》確定。原頒布的《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安全監察規定》原令1號中涉及常壓熱水鍋爐的部分不再執行。
提高電熱水鍋爐的蒸汽溫度:
1.從蒸汽側進行蒸汽溫度調節。 改變蒸汽側的吸熱以維持額定出口溫度。 目前,鍋爐主要由噴水式減溫器調節。
調節方法相對簡單,主要根據過熱器的溫度,適當地打開或關閉相應的過熱水調節閥,容積式電熱鍋爐廠家,并改變進入過熱器的過熱水的量。 當溫度升高時,工業電熱鍋爐廠家,應打開大的調節閥以增加過熱的冷卻水量。 否則,應關閉小型調節器,直到關閉為止。
2.從煙氣一側進行溫度調節。 它通過調節流入過熱器的煙氣量(即煙氣的流量和煙氣溫度)來調節溫度的變化,以調節過熱器的吸熱率。 鍋爐負荷的變化和燃燒條件會影響煙氣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