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1輕度的噴射或拋射除銹 鋼材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沒有附著不牢的氧化皮、鐵銹和油漆涂層等附著物。
sa2---的噴射或拋射除銹 鋼材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和污垢,新沂鋁件噴砂加工,并且氧化皮、鐵銹和油漆涂層等附著物已基本清除,其殘留物應是牢固附著的。
sa21/2 非常---的噴射或拋射除銹 鋼材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鐵銹和油漆涂層等附著物,鋁件噴砂加工,任何殘留的痕跡應僅是點狀或條紋狀的輕微。
sa3使鋼材表觀潔凈的噴射或拋射除銹 鋼材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鐵銹和油漆涂層等附著物,該表面應顯示均勻的金屬色澤。
關于表面處理等級
1994 年 10 月,nace 和 sspc 發布了用于磨料清理的聯合表面處理標準這些標準大約相當于由初的瑞典標準發展而來的 iso 標準 iso8501-1so-
公布于 1988 年:
nace no.i/sspc-sp5“金屬出白級噴砂” 相當于—sa3“噴砂至可見清潔金屬”
nace no.2/sspc-sp10“金屬近于出白級噴砂” 相當于—sa21/2“非常---的噴砂清理”
nace no.3/sspc-sp6“工業級噴砂” 相當于—sa2“---的噴砂清理”
nace no.4/sspc-sp7“刷除銹級噴砂” 相當于—sa1“輕噴砂清理”
sspc-sp1“溶劑清理” sspc-sp2“手動工具清理” sspc-sp11 “動力工具清理至裸鋼”
sspc-sp8“酸洗” sspc-sp3“動力工具清理” sspc-sp11r “動力工具清理維修保養
熱處理后的氧化皮、殘鹽、殘油等;黑(有)色鑄造件的氧化皮、型砂等;無余量加工精密鑄件的氧化皮、型砂等;機械加工件的殘留物、微毛刺等;焊接件的氧化皮、焊渣等;冷、熱軋鋼板(型鋼)的氧化皮、銹蝕層等;各種模具型腔的脫模劑、沉積物等;陶瓷元件表面的燒結殘留物;塑料成型件的飛邊;物體表面的性元素;橋梁、水電站閘板、船舶、建筑物;機場跑道的橡膠附著層;火車車廂;各種管道和容器罐;舊機件的油污、附著物等;集裝箱的殘漆、銹蝕層和附著物等;瓷器上錯誤的燒結層;裝飾表面的劃傷,等等。工件表面涂覆前的前處理。噴漆、烤漆前;噴塑前;金屬噴涂前;鍍鋅、鉻、鎳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