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加盟后幫忙選址沒開店,能退多少加盟費?
律師解答:如果有提供選址服務的話,要扣除5000-10000的服務費,其余加盟費要退還。
判z決書節選:
法z院認為: 關于解除合同。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付款滯納金咨詢,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后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本案中,涉案《品牌授權經營合同書》未約定一定期限內可單方解除合同的條款,姚某于2017年5月19日與谷某公司簽訂涉案合同,2017年7月19日要求解除該合同,間隔時間較短,且雙方均確認姚某并未利用谷某公司的經營資源開店經營,現姚某訴請單方解除合同有理,予以支持。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涉案合同解除時,谷某公司已依約為姚某提供了店面選址服務,必然會產生相應支出。谷某公司另稱其因姚某加盟而招聘人員并支付工資,就此提交了職位申請記錄、銀行回單等證據,但上述證據并不-證明---系因履行涉案合同而招聘,故谷某公司的上述抗辯不予采納。綜上,法z院根據公平原則,綜合考慮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以及姚某單方解除合同等因素,酌情判定谷某公司退回姚某品牌經營費39800元,對于超出部分,不予支持。谷某公司關于品牌加盟費不需退還的抗辯缺乏依據,不予采納。
廣州加盟商-交費構成違-?要付-嗎?
律師解答:算違約,要按照合同約定付-,不過法z院可以降低-。另外如公司對加盟商的違約行為一直未提異議,在加盟商-履行后又履行了自己的義務,則默認為雙方以實際履行行為對合同約定進行了變更,不追究加盟商的違約責任。具體請當面咨詢律師。
判z決書節選:
關于違約行為和責任承擔的問題。在本案中,王某支付后一筆2萬元輔導金的時間是2015年12月9日,該日也支付了設計費1萬元,該支付時間與涉案合同約定的全部支付完畢輔導金的后時間相差將近一年,在此期間,貢某公司并沒有證據證明曾就涉案合同的如期履行向王某提出異議,而貢某公司在收到后一筆輔導金和設計費后也沒有提出任何遲延履行的異議并同時向王某提供了設計服務,由此可推定雙方曾就遲延開店存在協商,雙方以實際的履行行為對涉案合同相關義務的履行進行了變更。據此法z院認定雙方已經口頭協議變更了輔導金、設計費的交納時間,王某在支付輔導金、設計費的時間上并不存在違約情況,該認定并無不當,本院予以維持。同時,貢某公司在簽訂合同之時已經向王某出具了《授權證明書》,在收取設計費之后已經向王某提供了相應的設計服務,廣州天河區咨詢,至此階段,貢某公司已經履行了相應的合同義務,并不存在違約行為。基于上述認定,法z院認定“六個月該輔導店仍未開業”的起始時間從“本合同生效后”順延至輔導金、設計費全部交納完畢之日即2015年12月9日,符合雙方變更合同履行時間的事實,該認定并無不當,本院予以維持。
廣州加盟后公司提供服務了但沒證據要扣費嗎?
律師解答:如果公司沒證據證明自己提供服務了,加盟商對此又不承認的話,法z院很可能判加盟費全部退還。
判z決書節選:
本案爭議焦點為:夏某主張退還合作費用的訴請應否支持。《合同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鑒于夏某至今未從雅某公司處進貨,商標未注冊影響咨詢,亦未開店,雅某公司也沒有向夏某提供過產品或其他商品等,故雅某公司因涉案合同1取得的基于合作關系而產生的款項應全部返還給夏某,即夏某要求雅某公司退---項42800元的訴請,合理---,法z院予以支持。同理,合同2是雙方為履行合同1而進行的關于材料購貨的約定,現合同1已被認定解除,合同2亦-以解除,由雅某公司向夏某退還已收取的10000元材料款。雅某公司提出的其已為夏某提供培訓服務,雖夏某對此予以確認,但雅某公司并未有就培訓發生的費用提供相應證據佐證,法z院對雅某公司該項抗辯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