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作為一種特殊商品,在現如今的流通領域已經司空見慣。但是,確需變更土地用途的,則應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到---辦理---的審批登記手續,否則,土地轉讓協議無效。近日,法z院---判z決原告程某與被告王某簽訂的土地、林地轉讓協議無效,被告王某依該協議受讓的林地、農村土地返還給原告程某;原告程某返還被告王某轉讓費15萬元。
2012年6月18日,程某與王某簽訂土地轉讓協議,約定程某將其屋后兩根楓樹以后及房屋東邊菜地的脊嶺以東,房屋西邊大樅樹以西的所有內山地、林地經營權轉讓給王某,轉讓費15萬元,轉讓時間8年,程某無權干涉王某正常開發經營。當日,王某將轉讓費15萬元交給陳某。事后,雙方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審判手續。而后,王某將受讓的土地、林地實際用于采z礦及道路通行等非農業用途。
法z院經審理認為,依據《------物權法》之規定,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讓方式流轉,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當---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法z院遂---作出如上判z決。
律師解答:如租賃合同約定承租土地是為了建房,則因村委廣州這邊叫經濟合作社的原因導致無法報建的,土地流轉協議---咨詢,可以---解除合同,退還已交款項。
判z決書節選:
關于合同是否應當解除的問題。首先,對于涉案地塊上現有的18間鋪位,某村股份合作經濟社未能提供相關建設工程規劃---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依據,且規劃部門出具的多份復函中均-涉案土地內存在涉z嫌違z法建設的臨時建筑的事實,并要求其依程序到城市管理綜合執z法部門完善相關手續。但某村股份合作經濟社一直未按要求辦理,且將涉案地塊進行---及于涉案合同中約定保留該18間鋪位,出租集體廠房咨詢,直至本案訴z訟過程中仍堅持不同意辦理相關查處手續。依照廣州市番禺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在《廣州市番禺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關于2017粵0113民初x號之一調查情況的復函》中援引的《廣州市城鄉規劃條例》第六十一條關于“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暫停辦理其規劃許可業務:一對已作出的違z法建設-決定未執行完畢的;二已由城市管理綜合執z法立z案但未作出違z法建設-決定的違z法建設行為的”的規定,由于涉案土地上的18間未經報建的商鋪未經城市管理綜合執z法處理,咨詢,涉案土地不具備辦理繼續相關規劃許可業務的前提條件,從而導致楊某簽訂《租賃合同》擬在涉案土地上興建三層以上建筑使用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故楊某本案提出解除《租賃合同》理據充分,村民代表會議規定咨詢,法z院予以支持。
律師解答:能。
村民小組是否具有民事訴z訟主體資格,即能否作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參加民事訴z訟,是司z法實踐中經常遇到的問題,而---對于村民小組能夠具有民事訴z訟主體資格并沒有明確規定。
村民小組是依據村民委z員會組織法的規定,由村民委z員會---設立的群眾性自治組織,是行政村的下級村民自治組織。村民小組有權管理本村民小組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在支持和組織本村民小組發展農村經濟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賦予其民事訴z訟主體資格有積極意義。2012年2月4日實施的z高人民z法z院《關于適用<------民事訴z訟法>;的解釋》第六十八條規定:“村民委z員會或者村民小組與他人發生民事---的,村民委z員會或者有獨立財產的村民小組為當事人。”該司z法解釋明確了有獨立財產的村民小組有資格成為訴z訟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