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
屋頂是建筑物頂部起到覆蓋作用的維護構件,由屋頂、承重結構層、保溫隔熱層和頂棚組成。
對墻體的要求為: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定性;滿足熱工方面(保溫,隔熱,防止產生凝結水)的性能;具有一定的隔聲性能;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按構造分為實體墻、空心墻、復合墻。建筑是建筑物與構筑物的總稱。是人們為了滿足社會生活需要,利用所掌握的物質技術手段,并運用一定的科學規律、-理念和美學法則創造的人工環境。
住宅建筑規范
基本規定
3.1 住宅基本要求
3.1.1 住宅結構在規定的設計使用年限內必須具有足夠的-性。
3.1.2 住宅應具有防火安全性能。
3.1.3 住宅應具備在緊急事態時人員從建筑中安全撤出的功能。
3.1.4 住宅應按套型設計,農村別墅施工,套內空間和設施應能滿足安全、舒適、衛生等生活起居的基本要求。
3.1.5 住宅應滿足人體健康所需的通風、日照、自然采光和隔聲要求。
一般規定
住宅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不應少于50年,邯鄲農村別墅,其安全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以上地區的住宅結構必須進行抗震設計,其抗震設防類別不應低于丙類。
住宅結構設計應取得合格的巖土工程勘察文件。對不利地段,應提出避開要求或采取有效措施;嚴禁在抗震危險地段建造住宅建筑。 住宅結構不應產生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