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貨物運輸和內河貨物運輸統稱國內水路貨物運輸。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國內沿海港口、沿海與內河港口,以及內河港口之間由承運人收取運費,負責將托運人托運的貨物經水路由一港運至另一港的合同。幾十年來,我國一直把國際海上貨物運輸與國內沿海與內河的貨物運輸區別對待,采用不同于國際海上運輸的管理體制,主要表現在國內水路貨物運輸實行運費統一定價,船舶和貨物按計劃調配,運輸單證采用不可轉讓的運單制,運單隨船而行,不可轉讓,不能作為跟單---s證的單證,承運人實行完全過失責任制,對船長船員在駕駛和管理船舶上的過失所引起的貨物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等。我國《海商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本法第四章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規定,不適用于------港口之間的海上貨物運輸。沿海運輸合同適用《------經濟合同法》。”我國交f通部根據該法規定,經國d務院批準制定和發布了《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以及1995年9月1日起實施的《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和《水路貨物運輸管理規則》。我國《海商法》第四條還規定:“------港口之間的海上運輸和拖航,安徽運輸,由懸掛---------的船舶經營。但是,法律、行---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運單是國內水路貨物運輸基本的合同形式。《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規定:“大宗物資運輸,項目物流運輸總包,可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對其他按規定必須提送月度托運計劃的貨物,經托運人和承運人協商同意,可以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或以運單作為運輸合同。零星貨物運輸和計劃外整批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如承、托運雙方當事人無需商定特d約事項的,可以用月度托運計劃表代替運輸合同。”“在實際辦理承托運手續時,托運人還應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根據這一規定,水路貨物運輸形式有二:一是月度貨物運輸合同;二是運單。前者適用于計劃內大宗物資運輸,后者適用于零星貨物運輸和計劃外貨物運輸。在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的情況下,也必須簽發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實踐中,還有按季度、半年、一年簽訂的運輸合同,污泥運輸價格,也存在航次租船合同形式。
以運單作為運輸合同,托運人只需根據貨物的基本情況以及承托雙方商定的運輸條件填寫運單,承運人在運單上加蓋承運日期戳,運輸合同即告成立。運單首先是貨物運輸合同,賴以確定承托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其次,運單也是承運人接收貨物的收據。運單記載的貨物數量或重量是承運人接收貨物的初步證據,至卸貨港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或損壞,承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除非承運人能夠證明貨物的滅失、短少或損壞是由于承運人可以免責的事由造成的。再次,運單還是承運人據以交付貨物的主要憑證。承運人在目的港必須核對收貨人的身份,將貨物交給運單記載的收貨人。
國際海運危險品法規imdg code是由國際---組織imo頒布,旨在保護船員和通過---危險品海運船舶運輸的安全來減少海洋污染。各個---在制定國內的相關法規時,也可以借鑒imdg的相關章節,并可針對國內的具體情況對相關條款進行變更。
法規要求所有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以及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marpol 73/78的---,必須---imdg法規。該法規不僅僅局限于水手使用,所有與航運有關的工業和航運服務業人員都可能使用法規的部分條例。法規由:術語,包裝,標簽,揭示牌,標記,積載,隔離,污泥運輸方案,處理和應急反應組成。國際---組織每兩年對imdg code做一次修訂。
隨著人們生活現代化水平及科學技術進步的不斷提高,社會對危險品的需求量有了---增加同時也直接帶動了危險品企業必須開發出更多種類的危險品來滿足這些需求。正基于此,國際海運危險品法規中明確規定,所有從事危險品岸上操作的人員必須根據法規的相關要求參加培訓,比如:危險品生產商、包裝商、倉儲商、船東、貨運代理人、承運人、船公司管理人員、船舶檢驗人員、危險品包裝制造及檢驗單位、危險品地面操作人員及港口操作和管理人員等。法規主要培訓內容一般包括:危險品的正確分類、危險品一覽表的使用、包裝規定、包裝性能測試、物質鑒定、標識和貼簽、張貼危險告示、編制單證、裝載和隔離等方面的標準。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根據法規的更新間隔接受復訓。
d新版imdg code34-08,已于2010年1月開始---,法規要求所有與危險品有關的岸上操作人員必須通過相應的培訓才可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