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t 電梯指令介紹
指令簡稱
電梯 lifts
新的電梯指令2014/33/eu將于2016年4月20日開始-,完全替代舊版指令95/16/ec lifts, 沒有過渡期。
指令名
統一各-有關電梯的法律的1995年6月29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指令95/16/ec
european parliament&council directive 95/16/ec of 29 june 1995 on the approximation of the laws of the member states relating to lifts
適用范圍
1、 本指令適用于在-性建筑物和施工中使用的升降機。并且也適用于列入附錄ⅳ中用于這類升降機的安全性部件。
2、 就本指令而言,“升降機”的旨意是指用于特定高度的一種器具,具有一臺沿著剛性的與地平面的夾角大于15度斜面的導軌移動的載車,gs 油漆,并且是按預定用途運送:──人員; ──人員和貨物; ──若載車容許時,貨物單獨運載,此乃指一個人可以-困難地進入載車,并且適于控制器位于載車內或一個人到達車內。 沿著固定路線移動而不是沿著剛性導軌移動的升降機,應包括在本指令的適用范圍之內例如:剪刀式分離式scissor升降機。
3、(1) 鎖定上下著地門的裝置。
(2) 附錄ⅰ的3.2節所述的防止載車掉落或防止載車未受抑制的向上運動的防止掉落裝置。
(3) -裝置
(4) (a) 能量蓄積減震器 :或者是無襯墊的;或者帶反回運動的減震器。 b能量消耗減震器
(5) 用作防止掉落時裝有水壓千斤頂的安全裝置 (6) 帶電子元件安全開關形式的電氣安全裝置。
不適用范圍
1、國有或私人運輸人員的纜索鐵道車,包括電纜車
2、專門設計和建造的升降機
3、礦山升降機
4、劇院升降機
5、裝于交通工具上的升降機
6、連在機器上并且是專門用于進入車間的升降機
7、齒軌和齒輪載車
8、施工現場用于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與貨物的升降
3c 強制性產品申請流程
基本情況:
?ccc申請分書面申請和網上申請。
?申請書含申請人、制造商、生產廠和產品的有關信息。
?每種型號單元的商品應單獨申請。
?同一種型號不同生產廠家的商品也應單獨申請。
階段1:申請受理
?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請后,機構向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通知申請人發送或寄送有關文件和資料。
?同時,機構發送有關收費和通知。
?申請人按要求將資料提供到機構。
?申請人付費后,按要求填寫付款憑證。
[注:企業一般應提供以下資料:總裝圖、電氣原理圖、線路圖等;關鍵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單;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個型號產品之間的差異說明;其他需要的文件;cb-及報告(如有)]。
階段2:資料-
?在資料-階段,產品-需對申請進行單元劃分。
?單元劃分后,若需要進行樣品測試,產品-向申請人發送送樣通知以及相應的付費通知,同時,通知申請人向相應的檢測機構發送樣品接收通知。
階段3:樣品接收
?樣品由申請人直接送達-的檢測機構。
?申請人付費后,按照要求填寫付款憑證。
?檢測機構對收取的樣品進行驗收,填寫樣品驗收報告,對于不合格的樣品將出具樣品-通知,gs單位,-后填寫樣品驗收報告。
?樣品驗收后,檢測機構填寫樣品檢測進度表報機構。
?機構收到樣品檢測進度后,在確認申請人相關費用付清后,向申請人發出正式受理通知,向檢測機構發出檢測任務書,樣品測試正式開始。
階段4:樣品檢測
?企業在型式試驗階段應作的工作為:送試驗樣品、需要的零部件及技術資料,了解試驗進度,如果出現不合格項要依照樣品測試-通知進行及時-。
?樣品測試結束后,檢測機構填寫樣品測試結果通知。
?檢測機構還將試驗報告等資料傳送至機構。
階段5:工廠-
?對于需要進行工廠-的申請,檢測機構組織進行工廠-。
?工廠檢查的前期準備包括:與機構商定工廠檢查的日期和人員;按照工廠檢查的要求準備好文件和記錄;在工廠檢查時安排生產線開動。
?企業要嚴格按照工廠檢查的要求配合工廠檢查組的工作。根據確認的不符合項和工廠檢查結論,盡快完成不符合項的-。
階段6:合格評定
?產品-對各階段的結果進行收集整理后,進行初評。
?合格評定人員對以上結果進行復評。
階段8:獲證后的-
?如果生產的產品與型式試驗的樣品不一致,應得到機構的確認后再生產。
?要與機構商定正常-的日期。
?在-時,生產線應正常生產,并有的產品在工廠或能提供一定量的產品供抽樣(如:外面的倉庫、市場等)。
?準備好-所要求的文件和記錄。
?確認不符合項和-結論。
?盡快完成不符合項的-。
3c 強制性產品介紹
中國-為兌現入世承諾,于2001年12月3日對外發布了強制性產品制度,gs電源,從2002年5月1日起,認-開始受理-批列入強制性產品目錄的19大類132種產品的申請。它是中國-按照世貿組織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則,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和動植物-,保護環境、保護-,依照-實施的一種產品3c標志合格評定制度。
--檢驗檢疫---管理會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對外發布了《強制性產品管理規定》,
對列入目錄的19類132種產品實行“統一目錄、統一標準與評定程序、統一標志和統一收費”的強制性管理。將原來的 “ccib ”和“長城ccee”。統一為“中國強制”(英文名稱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 ,其英文縮寫為“ccc”,故又簡稱“3c”。
3c”從 2002年5月1日(后來推遲至8月1日)起實施,原有的產品安全和進口安全許可制度同期廢止。當前已公布的強制性產品制度有《強制性產品管理規定》、《強制性產品標志管理辦法》、《-批實施強制性產品的產品目錄》和《實施強制性產品有關問題的通知》。-批列入強制性目錄的產品包括電線電纜、開關、低壓電器、電動工具、家用電器、農業輪胎、農業載重輪胎、音視頻設備、信息設備、電信終端、機動車輛、-、安全防范設備等
至今,已發布多項產品,除-批目錄外,還增加了油漆、陶瓷、汽車產品、玩具等產品。
需要注意的是,廣東gs,3c標志并不是標志,而只是一種基礎的安全。
3c主要是試圖通過“統一目錄,統一標準、技術法規、合格評定程序,統一標志,統一收費標準”等一攬子解決方案,解決長期以來中國產品制度中出現的政出多門、重復評審、重復收費以及行為與行為不分的問題,并建立與國際規則相一致的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可促進貿易便利化和自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