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
1. 制造商相關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提出口頭或書面的初步申請。ce流程
2. 申請人填寫ce-marking申請表,將申請表,產品使用說明書和技術文件一并寄給實驗室-時還要求申請公司提供一臺樣機。
3. 實驗室確定檢驗標準及檢驗項目并報價。
4. 申請人確認報價,燈具ce-價格,并將樣品和有關技術文件送至實驗室。
5. 申請人提供技術文件。
6. 實驗室向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申請人根據收費通知要求支付費用。
7. 實驗室進行產品測試及對技術文件進行審閱。
8. 技術文件審閱包括:a文件是否完善。b文件是否按歐共體官
9. 如果技術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規定語言,實驗室將通知申請人改進。
10. 如果試驗不合格,實驗室將及時通知申請人,燈具ce-公司,允許申請人對產品進行改進。如此,無錫燈具ce-,直到試驗合格。申請人應對原申請中的技術資料進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實際情況。
電磁兼容ceemc指令產品范圍:
1.電磁兼容ceemc指令涉及的產品
家用電器及家用電子設備; 家用無線電和電
工業制造設備; 工業制造設備;
移動無線電設備; 移動無線電通訊和商用無線電話設備;
醫
電信網絡和器材; 照明設備和熒光燈;
航空和航海無線電器材; 電化教學設備。
2.電磁兼容ceemc指令不涉及的產品
1不具有直接功能的部件:
a)電氣電子電路中電氣電子構成形式部分:
電阻、電容、線圈;
電子管、晶體管、半導體閘流管、三端雙向可控硅開關元件等;
集成電路。
b)電纜和電纜附件。
c)繼電器。
d)插頭、插座、接線板等。
e)發光二極管、液晶顯示器等。
f)簡易機械自動調溫器。
2具有直接功能的類似部件:
a)計算機系統的插件程序卡、微處理器卡、中央處理單元卡/主板、電子郵件卡、通訊卡等;
b)可編程邏輯管理器;
c)電梯控制器;
d)電機除感應電機外;
e)計算機磁盤驅動器;
f)自控設備電源psu;
g)電子溫控器。
歐盟授權代理為了能-前述ce標志 (ce marking ) 實施過程中的4項要求得以滿足,歐盟法律要求位于30個eea 盟國-的制造商必須在歐盟境內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