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
-是關于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的專有權.-是指人們對于自己的智力活動創造的成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標記、信譽-享有的權利.-的意義:
1為智力成果完-的權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調動了人們從事科學技術研究和文學藝術作品創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2為智力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傳播提供了法律機制,為智力成果轉化為生產力,運用到生產建設上去,產生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為國際經濟技術貿易和文化藝術的交流提供了法律準則,軟件著作權登記,促進人類文明進步和經濟發展.
4-法律制度作為現代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完善-體系,建設法-家具有重大意義.。
-特定的專有性
專有性又稱排他性,是指非經-人許可或法律-規定,他人不得實施受-專有權利控制的行為,否則構成-。
-的專有性與物權的專有性存在諸多差異,表現在:
專有性的來源不同。由于作品、發明創造等非物質性的客體無法去像物品那樣被占有,人們難以自然形成對-利用應當由創作者或創造者排他性控制的觀念。相反,-的專有性來自法律的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