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第六條規定的,-改正,處以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 制造單位違反本規定第九條規定,未在被許可的場所內制造起重機械的,-改正,處以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條款或者第二款規定的,升降機制造-咨詢公司,-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發生變更,陜西升降機制造-,原使用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未在變更后30日內到原登記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注銷的,-改正,處以2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特種設備-一般指特種設備制造-,即ts。是指-檢驗檢疫-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等項目、使用、檢驗檢測相關單位進行-檢查,升降機制造-咨詢機構,對經評定合格的單位給予從業許可,授予使用ts標志的管理行為。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制造、安裝、改造單位,以及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等以下簡稱壓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單位和場廠內機動車輛制造、改造單位,應當經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相應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