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物運輸由于運距長、中間環節多、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多變,加之時間性很強,因而風險也就比較大,為了轉嫁運輸過程中的風險損失,各種進出口貨物和運輸工具,都需要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保險。
貨物多式聯運合同貨物多式聯運合同是指多式聯運的承運人以兩種以上不同的運輸方式,負責將貨物從接管地運至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并收取全程運費的合同。貨物多式聯運合同具有的特點是:⑴承運方由兩個以上采用不同運輸方式的承運人共同構成,合同對這些承運人均有法律約束力。⑵支付運費的總括性。托運人將全程不同運輸階段的費用-支付。⑶對于多式聯運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貨物滅失或毀損,承運人負擔連帶責任。當沒有過失的承運人履行賠償義務之后,有權向造成損害的承運人進行追償。如果數個承運人之間無法分清過失,則按各自所得的總運費的比例分擔。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航空貨物運輸合同,是指航空承運人使用-,將托運人托運的貨物運到地點并交付給收貨人,托運人支付貨物運輸費用的合同。航空貨物運輸的承運人是指使用民用-實施貨物運送的人,主要是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及其代理人。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貨運運費低,使用民用-運送旅客、行李、郵件或貨物的企業法人。托運人是指要求使用民用-運送具備托運條件的貨物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和公民個人;收貨人是指貨物通過民用-被運送到地點后,提取貨物的人。收貨人可以是托運人,也可以是托運人以外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