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生態環境保護---確定繼續開展污染---行動。推動---深入打好污染---的意見,開展污染------考核和評估。持續推進空氣提升行動,加強pm2.5和o3協同控制,深入開展vocs綜合治理,加強區域---污染---協作,做好北京---和冬---空氣保障準備工作。繼續實施水污染---行動和海洋污染綜合治理行動,大力推進“美麗河湖”“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推動重點流域、湖泊生態保護修復,持續推動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加強入河海排污口---管理,推進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加強陸海統籌,繼續開展渤海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加強海洋垃圾污染------。深入開展土壤污染---行動,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成果集成與上報,持續推進農用地分類管理,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和風險---,推進重點地區開展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繼續推進“無廢城市”建設,開展黃河流域“清廢行動”,繼續強化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
2021年生態環境保護---確定,2021年要抓好以下重點任務
做好基礎支撐保障工作。持續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制定實施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三年工作方案,違塔亂建,建立地上地下、陸海統籌的生態環境治理制度,推動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落實落地。增強科技支撐保障能力,組織實施pm2.5和o3復合污染協同---科技攻關,繼續推進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研究,做好水專項收官攻堅。健全生態環境監測---體系,推進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建設,---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完善法規制度體系,推動制修訂重點領域---,穩步推進生態環境標準制修訂。加強------引導。擴大國際合作與交流,進一步提升履行國際公約的能力、水平和實效。
會議還對歲末年初和今冬明春扎實做好------、環境應急值守等工作進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