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作用原理分類,可以分為直接作用式安全閥和非直接作用式安全閥。
直接作用式安全閥
直接作用式安全閥是在工作介質的直接作用下開啟的,即依靠工作介質壓力的作用克服加載機構加于閥瓣的機械載荷,使閥門開啟。這種安全閥具有結構簡單,動作迅速,-性好等優點。但因為依靠結構加載,其載荷大小受到-,蒸汽安全閥,不能用于高壓、大口徑的場合。
安全閥必須裝設排放管。排放管要盡量避免曲折和急轉彎,以盡量減少阻力。排放管要直通-點,并有足夠的流通截面積,高壓安全閥,-排汽暢通。對于能相互作用產生化學反應的安全閥,不能共享一根排放管;當安全閥安裝在有腐蝕性、可燃氣體的設備上,杠桿安全閥,排放時還應采取防腐蝕或防著火炸措施;當裝設安全閥的設備內為有毒介質,且該介質的蒸汽密度大于空氣密度時,從安全閥排出的介質及蒸汽要引入到密閉的系統中,并從封閉系統回收到生產中使用。
彈簧微啟式安全閥是利用壓縮彈簧的力來平衡作用在閥瓣上的力。螺旋圈形彈簧的壓縮量可以通過轉動它上面的調整螺母來調節,萊州安全閥,利用這種結構就可以根據需要校正安全閥的開啟(整定)壓力。彈簧微啟式安全閥結構輕便緊湊,靈敏度也比較高,安裝位置不受-,而且因為對振動的敏感性小,所以可用于移動式的壓力容器上。這種安全閥的缺點是所加的載荷會隨著閥的開啟而發生變化,即隨著閥瓣的升高,彈簧的壓縮量增大,作用在閥瓣上的力也跟著增加。這對安全閥的迅速開啟是不利的。另外,閥上的彈簧會由于長期受高溫的影響而使彈力減小。用于溫度較高的容器上時,常常要考慮彈簧的隔熱或散熱問題,從而使結構變得復雜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