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3 現場鑒定評審的主要內容
7. 3. 1 現場鑒定評審的主要內容如下:
a 核查申請單位各項證明文件的真實性;
b ---申請單位的人員、 生產場地與設施、 檢驗檢測儀器裝備等資源條件是否達到《鍋爐壓力容器制造許可條件》 第二章的要求;
c ---申請單位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實施是否符合《鍋爐壓力容器制造許可條件》
第四章的規定;d ---產品安全。
7. 3. 2 增項鑒定評審主要---與所增加項目 相關的內容。
2.4 余熱鍋爐
余熱鍋爐應當參照相應級別的鍋爐制造許可條件執行。 特殊結構的余熱鍋爐, 可以根據產品結構特征適當降低條件要求, 但是在制造許可---上應當明確限定具體產品范圍。
2.5 其他鍋爐
只制造貫流鍋爐、 有機熱載體鍋爐、 盤管鍋爐或者鑄造鍋爐的制造單位,a熱水鍋爐制造---申辦要求, 可申請專項制造許可,在制造許可---上明確限定具體產品范圍。 資源條件參照相應級別的鍋爐制造許可條件,可以適當降低條件要求,a熱水鍋爐制造---申辦要求, 但是應當具備特殊結構所需的工藝裝備(如盤管鍋爐的盤管機等 )。
1.2 工作場所
(1)鍋爐制造車間面積、 高度滿足產品制造的需要, 鍋爐產品承壓件的焊接應當---在室內作業完成;
(2)管材、 板材、 焊材及半成品的存放應當有一定的防護措施;
(3)具有滿足防護要求、 空間適應產品檢測需要的射線---室或者檢測zhuan用場地,a熱水鍋爐制造---申辦要求, ---底片沖洗和保存底片的zhuan用場所,巢湖熱水鍋爐制造---申辦要求, 以及滿足無損檢測儀器和器材存放要求的場所;
(4)具有滿足安全防護要求的耐壓試驗場地。
1.3 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
制造單位應當具有產品制造需要的切割設備、 成形設備、 機加工設備、 鉆孔設備、 焊接設備、焊接材料烘干和保溫設備、 起重設備等, 以及---的工裝, 并且按流程合理布置。